为大力整治陶瓷原料破碎场、加工场、拌和场(以下简称“三场”)环境污染问题,优化整合陶瓷产业生产前端环节,加快陶瓷原料“三场”入园生产经营,实现陶瓷原料规范集中配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广东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城区陶瓷原料集中配送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清城区人民政府决定对本辖区范围内,尤其源潭镇、龙塘镇辖区内的所有陶瓷原料“三场”实施规范化清理整顿,特通告如下:
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9月30日,区政府将对陶瓷原料“三场”开展集中清理整顿行动,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无牌无证生产经营的陶瓷原料“三场”实施依法取缔。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除经政府统一规划并按要求升级改造的源潭镇洞尾、大龙苍口、高桥三个陶瓷原料集中配送基地以及大龙三夫田陶瓷原料开采和深加工基地的企业外,其它陶瓷原料“三场”企业必须自行处置现有的陶瓷原料,不得新进原料进行加工,一经发现,区政府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严厉查处。
三、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9月30日,所有陶瓷原料“三场”的生产经营必须按要求落实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利用、安全生产措施和生态复绿、治超治限源头单位责任,否则,依法关闭取缔。
四、清理整顿行动结束后,按照产业集聚、入园经营的要求,自2015年10月1日起,所有陶瓷原料“三场”必须进入清城区陶瓷原料集中配送基地生产经营;不按要求入园且非法经营的,一律依法关停,并追究相关责任。
五、有意向到源潭镇洞尾等陶瓷原料集中配送基地继续从事陶瓷原料“三场”生产经营的企业,必须在2015年6月30日前向源潭镇陶瓷原料集中配送管理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按照《清城区陶瓷原料集中配送基地管理办法》规定,申请进入陶瓷原料集中配送基地的企业必须在生产规模、税收、环保等方面达到有关规定要求,对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不予入园准许。
六、整顿和规范陶瓷原料“三场”生产经营秩序,是发展的急切所需,是民心的急切所向,区政府对此态度坚决。在清理整顿期间,对拒不执行政府有关清理、关闭、取缔措施的陶瓷原料“三场”,由有关部门进行严肃查处、一律关停;对恶意阻挠政府部门执法的个人,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置,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特此通告。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
2015年6月10日